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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中职加工制造类专业教学标准上报与评审工作的通知

供稿人:供稿部门: 点击次数:1341 发布时间:2013-05-30

机职指委[2013]14号

有关专指委、各专业教学标准制订课题组:

中职加工制造类专业教学标准制订工作自启动以来,得到了各相关专指委、课题组和院校的大力支持,标准制订工作按计划有序进行。为保证专业教学标准顺利完成,根据教育部工作进度和安排,现将全国机械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机械行指委)有关专业教学标准上报与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上报与评审范围

本次上报与评审的专业教学标准为机械行指委启动的首批15个专业的教学标准。

二、评审组织与安排

(一)评审组织

专业教学标准行业评审工作由全国机械职业教育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制订工作专家组负责,采取通讯评审和会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评审程序和安排

1、专指委内部审定。2013年6月10日前,各专指委完成本专指委承担的专业标准的内部审定工作,并将相关材料提交至行指委秘书处。

2、通讯评审。6月15日—20日,专家组对各专指委提交的教学标准进行通讯评审,评审结束后,由行指委秘书处将评审意见反馈给各专指委和课题组进行内容修改,各专指委于6月25日前将修改后的标准再次提交至行指委秘书处。

3、会审。6月30日前,行指委组织专家组完成集中会审工作。

4、审定。7月3日前,行指委秘书处将会审结果报全国机械职业教育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制订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5、上报。7月5日前,行指委秘书处将审定通过的专业标准相关材料上报教育部。

三、上报材料及要求

(一)工作报告。本专业教学标准制订工作情况报告,包括组织、调研、编制、审核等工作情况,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事项。字数在5000字以内。

(二)调研报告。调研报告是专业教学标准形成的重要基础,按“专业教学标准调研方案及要求”编写。相近专业可联合调研,但专业教学标准的培养目标、人才规格、课程结构以及课程设置应具有各自专业特色。字数在10000~15000字。

(三)工作任务与职业能力分析表。根据调研报告,提出工作任务与职业能力分析表。

(四)专业教学标准文本。专业教学标准应与《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版)相衔接,遵循《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的编写说明的函》(职教所标[2013]1号)的规定,符合职业资格大典中对相应工作岗位的要求,体现调研结果、工作任务与职业能力分析的研究结果,具有较强的规范性与适应性。

四、注意事项

(一)调研报告中的“工作任务与职业能力分析表”、教学标准中的“人才规格”(职业素养、专业知识和技能、专业方向技能等)、教学标准中的“课 程设置及要求”,三者之间的逻辑关系应前后呼应,相辅相承。

(二)教学安排执行“2.5+0.5”模式,第五学期要安排相应课程,不允许整学期安排顶岗实习。

(三)公共艺术课已有国家标准,为必修课。必修课的总学时数应为总学时数的三分之一。

五、行指委秘书处联系方式

请各专指委将上报材料按要求时间寄送至机械行指委秘书处(机械工业教育发展中心,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46号,邮编100823),另将电子版发送至jixiejiaoyu@126.com。

联系人:柴鹏飞,黄小东

电话:010-68595040,13453559668(柴),13488653257(黄)

                                       全国机械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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