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稿人:供稿部门: 点击次数:2403 发布时间:2011-09-29
中机教协〔2011〕第16号
高职与中专教育分会、技工教育分会各理事院校:
为推进落实中国机械工业教育协会第四届一次会议精神,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十二五”机械工业发展总体规划》及其人才培养专项规划要求,中国机械工业教育协会决定委托高职与中专教育分会、技工教育分会学术委员会开展中国机械工业教育协会2011年度职业教育立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
本年度立项课题设“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二个类别。课题研究经费自筹。
本年度立项将重点鼓励和支持运用新模式、新方法、新技术的应用型、研发型的研究;破解具有代表性问题的实用型有效对策研究;着眼于行业、区域发展的院校建设、专业改革等的特色化、创新性研究。
课题选择请参照《中国机械工业教育协会2011年度职业教育课题指南》(简称《课题指南》)(见附件1)的指导性题目,结合具体的行业、区域、院校和专业等特点选择研究。各单位也可以在课题指南外自选课题,经学术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列入“一般课题”,按季度补充公布。
二、课题申报要求
1.课题申报者根据《课题指南》进行选题论证,并填写《中国机械工业教育协会2011年度职业教育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简称《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及《课题设计论证》匿名活页(见附件2)。
2.本年度立项课题应在1-2年内完成,研发型课题可适当延长;研究成果必须符合学术规范,有所创新的原则。应用性研究课题要重视调查研究或实验研究,并及时向学术委员会提供调研报告或实验报告。其中,重点课题须承诺在公开刊物上发表3篇学术论文,或在核心期刊上发表1篇学术论文。
3.每位申报者只能申报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二个以上(不含二个)课题;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本人同意,并不得少于7人,鼓励跨单位并邀请行业组织和企业组建课题组。
已经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正式立项者,不得以同一内容和题目申报。
4.申报者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三年内取消个人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一律按撤销立项处理,并追究申报者所在单位的责任。
5.课题实行信用管理制度。课题主持人在课题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课题研究成果鉴定为不合格或有不良信誉记录者,三年内不得申请新课题。
三、课题申报程序及时间
1.课题申报材料经申请者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由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初审和汇总,填写《中国机械工业教育协会2011年度职业教育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简称《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分别报送中国机械工业教育协会高职与中专分会、技工教育分会各学术委员会。学术委员会不受理个人申报。
2.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统一报送的材料包括:《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一式2份(须含原件1份);《课题设计论证》匿名活页一式3份(须与申请书分开装订);《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1份;同时报送以上材料的电子版。
《课题指南》、《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课题设计论证匿名活页》、《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等材料可从中国机械工业教育网(http://www.cmedc.com/)下载,或直接发送索取材料申请至与学术委员会邮箱:jxxswyh@163.com(高职与中专教育分会)、xiweiguang@126.com(技工教育分会)。
3.本年度课题受理申报截止时间为2011年10月30日。如遇特殊情况,请提前与学术委员会联系。
四、课题申请材料报送地点及联系人
1、中国机械工业教育协会高职与中专教育分会学术委员会(沈阳市皇姑区怒江街170号沈阳铁路机械学校办公室)
邮编:110036
传真:024-86872472
电子信箱:jxxswyh@163.com
联系人:王启龙(电话:024-62454700;手机:13940281913)
2、中国机械工业教育协会技工教育分会学术委员会
(哈尔滨市香坊区公滨路108号 哈尔滨技师学院办公室)
邮编:150030
传真:0451-55619107
电子信箱:xiweiguang@126.com
联系人:西伟光(电话:0451-55619108;手机:13904809608)
附件:1.《中国机械工业教育协会2011年度职业教育课题指南》
2.《中国机械工业教育协会2011年度职业教育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
3. 中国机械工业教育协会2011年度职业教育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
中国机械工业教育协会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