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稿人:供稿部门: 点击次数:271 发布时间:2010-08-11
机教中函[2010]19号
关于征集首届“中国职业教育与装备制造业创新
发展高峰论坛”赞助合作单位的通知
有关企业、出版社和职业院校:
目前,由教育部、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指导,我中心与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和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联合主办的首届“中国职业教育与装备制造业创新发展高峰论坛”的筹备工作已全面展开。为了充分体现校企合作、社会参与、共创共赢的发展理念,保证论坛高质量运行,我中心受论坛组委会委托,独家负责首届“中国职业教育与装备制造业创新发展高峰论坛”的赞助合作事宜,并面向相关企业、出版社和职业院校,广泛征集赞助合作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坛基本情况
(一)首届“中国职业教育与装备制造业创新发展高峰论坛”通知详见机教中[2010]19号文件,可登陆www.cmedc.com查阅或下载。
(二)论坛时间和地点:2010年9月3日-5日,沈阳市辽宁大厦。
(三)参会领导:教育部部领导及有关司局领导;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会领导及相关行业专业协会、学会负责人;辽宁省人民政府、沈阳市人民政府领导;各主办方领导;中国(沈阳)国际装备制造业博览会组委会及沈阳市教育局等承办单位领导。
(四)参会对象:有关行业领导和技术专家,校企合作优秀企业代表,装备制造业企业和职业教育研究专家,相关职业院校领导、专业负责人和骨干教师等。
(五)预计规模:400人左右。
二、合作层次
本次论坛,将为有关企业、出版社和职业院校提供三个层次合作。
(一)论坛协办单位。
(二)论坛支持单位。
(三)论坛广告商。
论坛确定赞助合作事宜,将坚持权益不重复和排他性原则,其中,与已决定的合作内容有冲突的合作意向不再受理。
赞助单位获取的各项权益将以双方签署的赞助合作协议为准。
三、合作单位基本条件
(一)热心参与和支持行业人才培养和职业教育事业发展,对成为论坛赞助合作单位具有较大兴趣。
(二)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和信誉,其品牌和声誉认可度较高。
(三)为装备制造业高技能人才培养做出过较大贡献。
(四)能为论坛提供相应的物力和财力支持。
四、合作实施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公益”原则,采取以下不同的运作方式:
1、公开征集相关单位合作意向。
2、向具备技术条件的单位发出合作邀请。
3、直接与符合条件的单位进行合作洽谈。
(二)征集截止时间:2010年8月20日。
(三)步骤:
1、公布征集合作单位的相关信息。
2、提交合作意向书(见附件)。
3、评估合作单位资格。
4、洽谈合作方案。
5、签订合作协议。
6、落实合作协议规定的主办方和合作方的责任和义务。
在实际操作中,以上步骤可根据需要增加或减少。
五、其他事项
有意支持论坛的单位,请向机械工业教育发展中心索要具体合作方案(另提供),并在征集截止日期前与机械工业教育发展中心联系,提交赞助合作意向书。
联系方式:
机械工业教育发展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46号; 邮政编码:100823
联 系 人:郑丽梅,王志强
联系电话:010-68595051,13621125776(郑),13552969054(王)
传 真:010-68537882
电子信箱:chanyebu5050@126.com
附件:首届“中国职业教育与装备制造业创新发展高峰论坛”赞助合作意向书
附件:
首届“中国职业教育与装备制造业创新发展
高峰论坛”赞助合作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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