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取2010年度活动费的通知
供稿人:供稿部门: 点击次数:115 发布时间:2010-08-04
机教政研[2010]04号
各理事单位:
机械工业高职与中专教育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以下简称:政研会)四届一次理事会决定,理事单位每年需缴纳活动费。现将我会收取2010年度活动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费收取标准:800元/年。
二、交纳时间:2010年6月30日前。
三、交纳方式:银行汇款。
汇款户名:机械工业教育发展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礼士路支行
银行帐号:0200003609014443403
汇款到账后,我会即开具发票并寄回,请在汇款单上注明“政研会活动费”及发票寄回的收件人姓名。
感谢贵单位对我会各项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对我会工作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随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尽全力做好服务工作。
联系人:黄小东 姜亚楠
电话:01068595040 13488653257(黄) 13810150176(姜)
传真:010-68537882
二○一○年四月二日
主题词:活动费 通知
抄报: 机械工业教育发展中心
中国机械工业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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