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稿人:供稿部门: 点击次数:746 发布时间:2018-11-05
机教中〔2018〕42号
行业相关企业、院校,机械行指委各专指委: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和《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等要求,促进行业企业在职业教育中发挥重要办学主体作用,加快培养先进制造业发展紧缺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机械工业教育发展中心(以下简称:教育中心)和全国机械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机械行指委)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机械行业先进制造领域选树一批在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中表现突出的企业典型。现将有关申报和遴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主营业务属于数控机床和系统、工业机器人、焊接装备与技术、精密检测、新能源汽车、现代农机装备、智能传感器与仪器仪表、工业互联网、工业工程和增材制造、绿色制造、服务型制造等先进制造领域,并具有一定的技术领先优势,同时在校企合作育人、实训基地建设、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职业技术培训等产教融合方面有突出表现和成就的内资或合资企业。
二、申报条件
(一)企业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证照齐全,无违法、违纪记录。且在先进制造领域具有行业内领先或比较优势的产品、技术、服务、研发及应用体系,企业运营状况与发展前景良好,在行业内拥有上佳口碑。
(二)企业经营在规模以上或上年度主营业额在1000万元以上,愿意并能够以不低于企业年营业额2%的经费投入校企合作,并设有专人专岗负责推进有关工作,深入开展校企合作的院校不少于10家。
(三)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认同机械行业职业教育“共建、共管、共享、共赢”的产教协同发展理念和工作策略,支持或参与教育中心和机械行指委组织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活动满三年以上,且在工作中发挥骨干带头作用。
(四)企业深度参与集团化办学、现代学徒制和多元主体办学等产教融合发展项目,形成了突出自身特色、符合先进制造业发展实际的校企合作育人模式,且在其中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与合作伙伴共同打造示范性典型案例。
(五)企业在先进制造和产教协同发展方面成长性突出,具有主持或参与完成机械行业相关标准建设的经历,能够将企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和先进文化等,引入院校人才培养方案,优化课程体系、开发教学资源等,产学研用结合成效显著。
(六)校企合作共建的实验实训基地(协同创新中心)设施完善、使用效率高,能够充分体现支撑先进制造领域相关专业创新建设的技术优势,对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作用突出。
(七)拥有较丰富的教育培训资源和师资力量,与合作院校实现人员互相兼职,为学生实习实训、就业创业和教师专业实践以及合作开展员工培训、技术和产品研发、成果转移转化等提供良好条件和有效支持。
(八)注重校企合作机制创新,运行效果突出,在合作申报技术专利、行业及省级以上科研项目,参与各类技能竞赛及资源转化等方面表现突出、诚信良好,受到相关院校广泛肯定。
三、遴选程序
(一)相关企业根据“申报条件”和自身实际自愿申报,并需填写《全国机械行业先进制造领域产教融合骨干企业申报表》(见附件1)并相关支撑材料(见附件2)。
(二)有关企业要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如有造假问题,将取消遴选资格并以适当方式在行业内通报。
(三)各申报企业请将申报材料电子版于2018年11月18日之前以邮件形式发送到chanjiaochu5038@126.com邮箱,过期不予受理。纸质申报材料请于11月20日前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46号教育发展中心,邮编:100823。
(四)教育中心和机械行指委结合对申报企业近三年来面向先进制造开展产教融合活动的重点观测情况,组织专家进行遴选评审,首批入选企业名单将在行业“2018年度先进装备制造业产教融合发展论坛”及机械工业教育网网站上予以公布。
四、其他事宜
(一)鉴于本单位工作暂遇特殊情况,遴选事项通知较晚,望相关申报企业予以理解和支持,并抓紧时间组织申报。
(二)依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职业教育校企深度合作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8〕55号)有关要求,遴选出的企业将作为机械行业深度校企合作项目重点培育对象给予必要支持。
(三)遴选评定结果有效期暂定三年,并按行业相关管理办法建立动态建设机制。相关院校和机械行指委各专指委应积极支持、配合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并提出相关推荐意见。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耿东川、黄小东
电 话:010-68595038
15910763144(耿) 13488653257(黄)
E-Mail:chanjiaochu5038@126.com
附件:1.《全国机械行业先进制造领域产教融合骨干企业申报表》
机械工业教育发展中心 全国机械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2018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