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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动态

关于开展全国机械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调整与换届工作的通知

供稿人:供稿部门: 点击次数:8190 发布时间:2011-12-05

 

                                                                                            机职行委[2011] 11号
有关职业院校、企业,相关单位:
全国机械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行指委)是受教育部委托,由行业牵头组建和管理,对机械行业职业教育进行研究、指导、服务和质量监控的专家组织,是行业组织服务政府、企业和职业院校,开展职业教育的重要工作平台。行指委下设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和专门工作委员会(以下统称专指委)。根据行指委章程和实际情况,报经教育部同意,现开展行指委调整和专指委换届工作。特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此次调整、换届工作要认真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密切结合《“十二五”机械工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机械工业“十二五”人才培养规划》对技能人才培养的新要求,深入落实《教育部关于充分发挥行业指导作用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职成[2011]6号文件),全面加强行指委、专指委自身建设,使其成为专业水平高、指导能力强、富有活力,能够充分发挥行业指导作用,促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为建设装备制造业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的重要力量。
二、调整与换届的基本原则
(一)服务性原则。行指委及各专指委的建设,要适应建立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新要求,以深化教产结合、校企合作为重点,充分发挥机械行业职业院校、企业、协(学)会的综合优势,体现职业教育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科技进步的改革方向,不断增强服务政府、企业、职业院校和促进产业、区域经济发展的能力和实效。
(二)权威性原则。行指委、专指委既要注意吸纳在机械职业教育领域品业兼优、具有影响力的专家、学者和教师,更要注重提升工作质量和专业水平,体现针对性、权威性和行业代表性,使工作成果更具行业特色和指导意义。
(三)自愿性原则。行指委、专指委是以自愿为基础组成的非行政性专家组织,其成员要热爱行业工作,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工作积极性,能自觉遵守行指委章程和有关工作条例,积极承担相应的工作。委员所在单位须给予必要的支持和帮助,保证委员参与行指委、专指委工作的时间和精力。
(四)规范管理原则。要根据国家赋予行业的职责和要求,不断加强行指委、专指委自身建设,完善规章制度,增强工作的针对性、计划性和时效性,明确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的职责,签订聘期责任承诺书。建立工作约束、激励机制和动态管理机制。
三、组织架构与工作方式
(一)行指委是机械职业教育最高水平、最具权威的专家组织,拟由4550名专家组成,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拟成立若干分委员会,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二)行指委下设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和专门工作委员会。
1、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包括:机械制造类、数控技术应用类、模具类、机电设备技术类、电气自动化类、材料工程类、汽车类、计算机与电子信息类、经济与管理类、工业与艺术设计类等十个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2、专门工作委员会包括:公共课教学指导委员会、实验实训建设指导委员会、产教合作促进委员会、教育教学管理与研究指导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工作委员会。
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专业分类和专门工作委员会成员类别见附件1。
3、各专指委在行指委的领导下,根据本专业领域和专门工作特点,以提高教学质量为核心,开展教育教学改革、专业建设、课程开发、师资队伍建设、教材建设、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产学合作等方面工作。
(三)各专指委人员配备要求和工作方式,详见行指委章程(附件2)。
四、入选条件
(一)行指委及专指委委员主要由机械行业、企业资深技术、管理专家,具有较高水平和较强影响力的职业院校领导、教育专家和教学教研一线骨干教师组成。
(二)行指委及专指委主任委员入选基本条件,一是其所在单位要具有一定的专业实力和较大的影响力,愿意并能够承担相应的工作;二是其本人确实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组织、协调和实施能力,能够胜任相关工作;三是要切实热心行业工作,能够保证必要的工作时间和精力投入。
(三)国家、省(市)级及行业教学名师,有企业工作经历的骨干教师优先入选。
(四)行指委及专指委其他入选及任职条件,详见行指委章程。
五、调整与换届程序
(一)各职业院校、企业及有关单位根据条件推荐相关人选,并填写“全国机械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人选推荐表”(附件3)。
(二)行指委秘书处依照相关条件并综合考虑职业院校与专业情况、地区分布、代表性等因素,对推荐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初选人员名单。
(三)行指委及机械工业教育发展中心组织有关专家审定初选人员名单。
(四)召开换届大会,公布委员名单,聘任新一届行指委、专指委成员。
六、相关事项和要求
(一)做好行指委调整和专指委换届工作是发挥行业指导作用、推动机械职业教育创新发展的重要基础。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依照本通知要求和行指委章程,切实把本单位符合条件、最优秀的专家推荐上来。
(二)行指委将在2010年教育部公布的行指委成员基础上进行适当调整。现有专指委委员将不予自然保留,一律重新聘任。原则上各单位只能向每一专指委推荐1人,最多推荐5人。
(三)欢迎各职业院校推荐与本校合作密切、符合条件的企业技术和管理专家参加有关专指委。所推荐的企业委员人选,不占本校推荐名额。
(四)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推荐工作,于12月25日前将“全国机械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人选推荐表”发邮件或传真至行指委秘书处,原件寄至秘书处。
(五)各单位对行指委调整和专指委换届工作有何建议和不明之处,请与行指委秘书处联系。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46号
单位:机械工业教育发展中心 邮编:100823
联系人:郑丽梅 刘亚琴
电话:010-68595051、68595038 
传真:010-68537882(自动)
E-mail:jixiehzw@126.com
网址:www.cmedc.com
 
 
 
                                     全国机械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机械工业教育发展中心
                                            二O一一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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